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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無泣

【觉偷】暴力美学

合志Nirvana。的稿子,完售了放出原文。

 

 

暴力美学

Aesthetica vim patiens

 

些微鹿羊提及。

第一人称注意。



    如果让我想起来,在我十八岁那一年到底是哪个狗娘养的冠冕堂皇地和我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绝对现在就回去用锤子把他的脑浆都给打出来。当然,这不意味着十八岁的我相信了他;十八岁的我已经足够成熟,深谙人生五大定理:吃(eating)、喝(drinking)、拉(shitting)、操(fucking)和攫取更多(fighting for more)¹。以免有人效仿我他妈的混账人生,也许我需要提一句,这并不针对其他人生效,也许别人狗日的人生里还有宛如读书或者爱情什么的玩意儿,但那绝对和我无关。

    既然提到我的高中时代,那就不得不提到几个人,毕竟在我寥寥几个会去学校的日子里,他们是我唯一能记住的东西,别管那是好的还是坏的。

 

硬要我说实话的话,在学校的大部分日子里,学校给我的感觉都是狗屎,你在这里随便走走,就能看见校园霸凌后留下的被踢坏的厕所门、偷偷躲在许久不开的铁闸门旁边嗑剩下来的塑料袋或者是草地里随便一脚就能踩到的安全套的袋子;我要提到的是那个就如同往常一样的,某个十二月的一天,我以迟到了三个小时的新纪录到了学校,我老弟甚至还没到。那天我们俩一出门就倒霉催的给那群狗娘养的给看到了,我被追债的撵了八条街,爬上某个房顶从上面跑了,顺腿就把想要跟着我的Lifty给踹了下去,嘿,这一点都不能叫做背叛,他一定能跑掉的,你也应该像我一样相信他。——但如果只是迟到也就罢了,反正还有半个月不到我们就要期末考试,现在临时抱佛脚对我而言一点意义都没有,那本狗日的历史书我到现在还没翻开来过。但是真正不巧的是事儿妈Splendid那个逼正好在校门口(当然,他和我不一样,他绝对不是因为迟到),旁边一堆我不认识的狗逼正在搭傻呵呵的台子。我猜他又要隔三差五站那个台子上给我们来那一套什么正义宣言巴拉巴拉什么遵纪守法巴拉巴拉,我恨透了这个。不,可别误会了,我本人对于正义人士没有半点偏见,我只是讨厌Splendid那副嘴脸而已,看,我就不讨厌和他瓜分学生权力的Splendont,Splendont从不装逼,因为我们都知道他就那个死人脸样子。

 

我没指望能从他眼皮底下溜走,拜托,校门口方圆五米只有我一个人杵在那,我真应该从后门直接翻进来或者直接去买杯啤酒坐在路边和姑娘们吹口哨的,但是罢了,反正他瞅着我了,他自然也不会放过我。

 

说我们是敌人未免太过自负,对于Splendid来说我可能只是条肮脏的,他跟我逼了一通他的大道理之后我就知道我又要他妈的去背书了,每次一遇到这种事他总是不知道哪来的权力留我堂,强迫我坐在那里看他妈的贝奥武夫,托他的福贝奥武夫我能倒背如流,可惜这是上学期的文学考试内容,而我早就挂掉了。但是我没想到,当我拿着那个贝奥武夫坐在自习室里,听到Splendid把门锁上之后,隔壁会传来一阵恼怒的读书声。我本来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我本应该把回形针或是钥匙串掰直,把门锁给撬开扬长而去,或是顺着窗户外面的排水管爬到上一层溜走,但鬼使神差的,我没有。

 

“它解除了每一种造物的干渴,”那家伙不耐烦地念,声音像砸在墙上的,“……把大自然处处都染成了红色。”

 

我想了半天这是什么,因为我真的有印象,想了三分钟我才突然想起来,这是波德莱尔的《血泉》。我想也是,我也背过,文学老师那个狗逼就喜欢波德莱尔叽叽歪歪地谈奶子、血和黑暗。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他这些东西在我老娘身上都能找到,如果他喜欢他大可以为我家悲惨的经济状况做一点微弱的贡献。

 

可能你们不能理解。从小到大我大多数事情都无人可说,如果要用一个词高歌我的人生,那一定就是坟场。我敬爱的做鸡的母亲是周围的铁栅栏,那我伟大的嗜赌如命的父亲就是那扇吱呀作响的铁门。现在他被拆了,不知道被融成了什么狗屎成为了哪个建筑的地基,只留一个每天吸嗨醉生梦死甚至试图把我和老弟卖了换钱结果失败了的女人傻逼一样地在世界上。而在坟场中央,我的老弟Lifty就是最中间栽的那颗榕树,光看就知道他是我的肉中刺。试图和他说思想是最愚蠢的,一是这个蠢材实在是不明白,也许他会考虑在考试前如何与别人串通起来作弊以合格,也许他会想怎样才能钓到全校最辣的妹子,但这些就已经占据了他那小到可怜的脑子的全部,你不能和他谈孤独,不能和他谈生计或者是未来,他无法理解;二是我也没有那个兴趣让他变得聪明起来,那样的后果肯定是我为此倒霉,我都不用去猜测,事实肯定如此。

 

我的意思是,当你没人可说,没一个朋友,父母都是傻逼,兄弟是个智障,所有的一切对你而言都是一个人要背负的,连活下去都困难的时候,你会感觉就这一瞬间,在你长久的,未曾去听任何别人说的混账话的世界里,在你最想要去死的一段时间里,你的隔壁有人破锣似的大声朗诵在你贫瘠的知识中有些印象的文学作品这件事,就已经足够廉价到可以称之为奇迹拯救了。所以再见,贝奥武夫,祝你和你的维格拉夫幸福。

 

Splendid那个混账知道我会越窗跑路(请不要问我他已经吃了多少次这种亏了),所以他总是把我关在最高层的教室里,以保证我就算能跳下去也至少会摔断腿,所以其实如果我想知道对方是谁还是有点儿难度的,如果我特意去撬门去看也太傻逼了,和他妈的思春期少女一样,但是越窗翻过去看危险性也太大,万一那是个王八羔子不给我开窗户我可没有足够的精力再翻回来,我要是摔断腿可能就要彻底死在家里了,没吃没喝还跑不了路。

 

所以我选择了第三种方法,我把窗户打开,我就他妈知道Lumpy这家伙会在底下埋东西,我和这家伙认识几百年了,我每年偷他两三件东西,他追着我要打断我一条腿,后来我们达成了和解,没事一起混,有事各自溜,非常深刻的革命友谊。他的前女友Lammy第一次见我就想把高跟鞋插我脸上,现在已经是能一起勾肩搭背出去喝酒的狗屎恶友了。他们俩在分手之后关系更他妈好了,我亲眼见到他们在化学实验室里给一只老鼠喂了什么东西,那老鼠还没爬两步就四腿翻翻嗝儿屁了,所以这荒无人烟的楼下就成为了他们俩埋东西的圣地。

 

我吸着烟看他俩埋东西,一直到火都要烧到我手上了他们还没有埋完,这正是我需要的。我把烟按灭了,然后往下随手一甩,那个烟屁股准确地飞进了Lumpy的衣领里,他咒骂一声婊子然后把那个烟头给拎了出来,抬头对我比了个中指。我笑了,也比了个中指回去,然后指了指我旁边的教室,比了个钱的手势,那厮心领神会,往教学楼里走,徒留Lammy在原地将她的中指送给我。

 

等Splendid终于把我放出来了之后我发现我老弟在门口等我,他见到我二话没说上来先给了我一拳,这个我倒是始料未及,不过我们俩几乎是真人快打着长大的,所以我还是躲开了,然后也没有任何缘由地一拳揍了回去。他被我几乎打傻了,于是我掰着他的胳膊把他反按在墙上防止这傻逼再给我添麻烦,就转过头去看着Lumpy。

 

“Flippy,A班的。”他摊开手笑了笑,一脸和他很熟的样子,“好人。”

 

Flippy。我震惊地意识到我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但是对于是否是个好人我还是不置可否,毕竟关于这人的传言实在是太多了,还毁誉参半,有的人愿意以生命做担保说他是个世间难得的好人,谦逊正直温柔,符合每一条骑士宣言;但也有的人以脑袋发誓说他曾经看到这人抡起拳头把一堆只是吵闹的初中生揍得满大街边跑边哭。可是让我自己判断,我只能说我绝对不觉得一个读书读起来像要把书撕了的家伙会是个三好学生。

 

而且我还认识一个名字和他很像的人,那人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十足混蛋。

 

我回家之后又他妈撞见了那群追债的,操他妈的父债子偿的狗屎规则,我有时候我直接把我那个老巫婆老娘和我这个智障弟弟扔了他们跑到柏林去会不会一切就结束了。但是我知道不会的,只要我家还有一个人活着,那能榨到我死为止。况且我也没那个去柏林的钱。那群肚子大到低头看不见脚和身上纹满傻逼骷髅的混账把刀捅进我的肩膀和老弟的指缝里威胁我,说如果再还不上就他妈把我抓起来身上能卖的器官都割一割卖了然后埋了,真是幼稚到可笑的威胁方式。

 

所以当Lumpy第二天突然出现在我柜子旁边嘭一声给关起来,然后在我想要给他一拳之前指了指站在水池旁边和Splendid逼逼的男人的时候我还挺吃惊的,因为我定睛一看,发现那他妈居然是Fliqpy。

 

“Flippy。”

 

Lumpy如是说。

 

我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这个逻辑关系一时间变得太复杂了以至于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就像我刚刚所说的一样,我称呼他为Fliqpy,是因为我认识这张脸,而这张脸告诉我他叫Fliqpy。

 

……硬要我解释,我只能告诉你,那是两个星期左右之前的一个星期一,大概,当时的我得了重感冒,脑袋不太清楚,所以到底是哪一天实际上我也记不太清了,但是我记那个场景却记得非常清晰。在我异常混乱的日子里,想记住什么实在是有些困难;不,我没有吸毒,也没有嗑药,我只是单纯地……记不住。我天天都只能忙着去想怎么活下去,怎么逃跑,怎么骗到更多的钱或者是如何悄无声息地杀死那群讨债的,没有脑容量去记住在我乏善可陈的日子里发生的事情,只有这件事。

 

彼时的我只是排在便利店的门口而已,我不太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了那天去便利店的人特别多,我的意思是,总不能是所有人的避孕套在那一天正好全部用完了吧,不过人多好办事,家里的牙膏早就没了,我和我老弟已经用肥皂刷了快一个星期的牙了,偷点牙膏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但是既然有这个机会我肯定不会错过。结果就在这个我打个喷嚏都几乎能把鼻涕喷到围巾的情况下,居然发生了枪击案。

 

这件事本身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这三天埋个死人五天埋个活人,生活环境极差,发生枪击其实不太令人意外,不过会有几个倒霉蛋在里面丧命而已,问题其实是没人想成为那些倒霉蛋,所以当时场面一度失控,我手上抓的热狗在枪响的那一瞬间就被撞得不翼而飞,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惋惜我就感受到几乎他妈的所有人都在把我往外挤,排队时站在老子后面的那个化了浓妆的女人的假胸一直贴在我的背上,那质感我他妈真是想回头抽她一巴掌,但是实在是太挤了,再加上我的重感冒令我昏昏欲睡,我连和这群傻逼一起叫嚷着逃命的兴致和力气都没有,疼得要他妈爆炸的脑子在冲我抗议,而我恨不得喊回去。

 

这导致的后果就是我一没注意脚下被绊了一下。

 

这听起来有点搞笑,但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恨不得直接骂娘,不过我倒是清楚骂了也没什么意义,所有人都在逃命,就算我微不足道地骂了一声娘也只会让这方圆一百米内的被骂出的娘的浓度上升0.1个百分点而已,所以我没骂。我虽然怕疼还怕死,但是如果是你在推搡的拥挤人群中即将面临踩踏事件你又能怎么办呢,你没有足够的空间站起来,只能倒下去,被踩,然后祈祷自己能活过这所有人争相逃命的几分钟。

 

出乎意料,就在我放弃一切抵抗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一把扯住了我的围巾,可能是觉得还有点不稳,这只手甚至往里面伸了伸换了我的领子扯住,然后用我无法挣脱(虽然当时的我完全傻了眼,根本没有任何挣脱的意思)的力气直接扯着我随人流往前走,我本来会被无数皮鞋高跟鞋球鞋践踏的几分钟在一瞬间转变成为被人救了还会被持续救下去的安全状态,这让我实在是没能反应过来。讲道理,在这种人人自危的世界里,只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才能更好地活下去,有人会在这种命悬一线的情况下搭救你绝对会是你无法相信的,但是我就是被救了,一只力气贼鸡巴大的手扯住了我的围巾,把我扯出了充斥着尖叫与嚎哭的地狱。

 

那就是我堕落的初始。

 

我本该像个没长大的死孩子一样对这个世界放弃希望,得过且过,不期望于任何人对我伸出援手,对旁人漠不关心。……不,别想用你那套狗屁鸡汤和我说什么应该积极向上,生在这个家的一瞬间你就已经完了,你注定要供养你那醉生梦死的老娘和撒手人寰把所有悲剧丢给你的老爹,还有一个智障老弟,没有梦想,没有爱,没有未来,因为这个惨淡的生活黑暗而漫长,最可悲的是你无法入眠。

 

但是Fliqpy——白马王子,万人迷,我亲爱的,那怎么说的,盖世英雄?他残忍地切断了这条晦暗压抑的道路,毫无怜悯之心地指着另一条路,残忍地暗示我,他进入我的世界里的一瞬间,我就无路可走了,我已经成为他的奴隶。可能对他而言这只是微不足道的随便一拉,他救的人是谁他自己都没有记住,可能只有模模糊糊的这个人在被他救了之后尴尬而话语结巴地请他喝啤酒而已,我估摸着他是转头就忘了。但是我怎么会允许这种事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发生呢,我那只是单纯地受到了惊吓,谁他妈在受到了惊吓的时候都会傻眼的,你不能让我永远做个老神在在而洋洋得意的傻子吧。况且他毁了我的人生,我也要把我狠狠地植入他的生命里,毁掉他的人生才行。

 

这说得有点太过了,但是翻译过来就是,我知道我会爱他,去他妈的,我爱死他了,这种本来我不该有的,有了太过于麻烦的东西居然真的认了一个我,我其实非常明白这都从何而来,下贱的人受一点儿关心都想要倒贴,但这又怎么样呢,只要不把我扯进无法挽回的死胡同,稍稍体验一下大概也不会死。

 

我不厌其烦地在躲避他人的追捕的时候寻找Fliqpy的蛛丝马迹,我把所有的视野和目标都放在了别的地方,酒吧、夜总会、爱情旅馆,但我很少找到他,有时候我会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他,然后我会假装巧遇一般地递上早就被我焐热的票,什么地下拳击场,什么赌场,或者是掏出烂巴巴的,我要么就是从Lumpy或Lammy那里,要么就是从街上神色疲惫的啤酒肚上班族那里顺来的票子,假装阔气地约他喝酒。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学校见到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上学,毕竟我去学校的日子加起来可能还没有我老弟在食堂待的时间久,而我每次去都只去几个固定的地方,教室、被废弃的后操场、被Splendid关的教室,偶尔还会去实验室看那对早就分手的狂人小情侣虐待小动物,除此之外就没了。这么一分析,我不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好像其实是一件挺正常的事情,但是我就是感觉到了震惊,因为Fliqpy总是对我爱理不理,不过我看他身边也没什么人,姑且得出了他就是这么对待他的友人的结论,不过我也从来没有对人好过,更何况是这样泄洪式的好意,这对我这种负债累累的人来说太过了。毫无疑问,你付出好意你就会指望得到回报,但是Fliqpy,你知道,他看起来(我得强调,看起来)就是那种完全不会给予你任何回报的那种人,对他抱有任何期望是全世界最愚蠢的事情,不不不不,在这个狗逼城镇里对任何东西抱有期望都是愚蠢的事情,因为最后迎接你的都会是失望。

 

而我也渐渐感到疲倦,一味地付出对我来说又可笑又耗费精力,在我那天听到隔壁的声音的时候,我本身想着的是是时候放弃了,也许这个世界上能拯救你的人有千千万,何苦吊死在Fliqpy一棵树上。

 

但是很明显,在Lumpy把他指给我看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玩完了,现实告诉你这根本不是让你放弃,这是让你更加掏空你的一切交给对方,这太残酷了,去他妈的现实。我默不作声地试图靠近Fliqpy(哦,Flippy,准确地说,好像全校都叫他Flippy,但我还是固执地想要称呼他为那个管他是不是他拿来唬烂的假名,很愚蠢吧?),但是我停了下来。

 

那不是Fliqpy。

 

身为双胞胎中的一个,我对这种场景见怪不怪,长着一张脸永远无法代表你们是同一个人,我老弟和我不在一个班里,他有可以勾肩搭背一起吃饭的朋友,也有致力于掀对方裙子的对象,不像我,像个幽灵一样在学校里飘,大多数人看都不会看我一眼。因此我变得比别人更擅长判断这个,通过一切别的来判断你是谁,而不是通过脸。

 

那不是Fliqpy,我知道这一点。Fliqpy和人说话的时候从不直视对方的眼睛,他会稍稍让一些位置给你,然后他的眼神会四处飘,看向你身后的一切,除了你;他总是看起来像是在想些什么,有点儿烦心和郁结的样子,但是他的行为看起来却丝毫不被这些情感所约束,而是充满了破坏感,他会残暴地对待任何他的手接触的东西,会把杯底狠狠地敲向桌面,也会大声地关上身后的门……除了

 

我现在不想谈这个。

 

总之我及时刹住了车,没能再靠近一步。再靠近一步就逾距了,我知道,这个看起来根本不是Fliqpy的Fliqpy,或者,Flippy,怎么看都和我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不能靠近他,他也不能靠近我,为了我俩各自的名誉。是的,一个混蛋的名誉和一个三好学生的名誉,不管你怎么说,我是绝对不可能站在那里面带微笑和人讨论历史讨论地那么投入的。

 

双胞胎肯定是一种可能,但是什么事情都不能太过于绝对了。在事情变得麻烦的那一瞬间说实话我就开始想置身事外了,哪怕是最好的情况——是的,这是一对双胞胎,是的,我想睡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是个讨厌鬼,和我井水不犯河水,完全两个极端,之类的。因为对于我这种完全不知责任为何物的宇宙大混蛋而言,和一个靓哥搭讪、调情,然后很快转身拍拍屁股走了随便自己死在哪?随意。但是有一个别的什么类似于见证人,或是超越陌生人关系的人存在?不行。我的暴行存在是存在,但是被别人狠狠记住对我而言绝对连“好事”的一根毛儿都沾不上,而且我真的很自私,这点需要我藏着掖着的破事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从来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荣誉。

 

嘴上这么说,我还是犯贱一样地在下一次(这几乎成了约定和一种习惯,我该戒掉它了,我必须得戒掉它)的和Fliqpy一起出去到处鬼混的日子里提到了那个所谓的Flippy,我的小情人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奇臭无比——哦,我是指,比平常的奇臭无比还要臭一点的奇臭无比。于是我立刻意识到我可能踩到地雷了,可是在这个地方刹住不仅起不到正面效果还会使场面变得更加尴尬,于是我只能费劲脑汁意图分析他们俩究竟是他妈的什么关系,试图找到点我最擅长的甜言蜜语让这个无比尴尬的对话立刻结束。但是Fliqpy说了,他说:“有人。”

 

我懵了一下,但是他突然把我一把抓住,把我揽到身后去,我恨死他一边做出这些动作一边摆出一副这根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的脸了,因为这根本不是,去他妈的正常的事,为什么Fliqpy这个顶着一脸你们都他妈欠我五百万的表情的人总是能毫无违和感和心理障碍地做出一些正常的,有他们快乐的生活的人们才能做出的事?比如享受和保护,比如发怒和随心所欲,我真是爱死他这一点又嫉妒死他这一点了。看看,你们这群享受着钞票和廉价口红印的男人们,虽然我们没法在马尔代夫看他妈的比基尼,但这是我有的东西,保护与安全感,你们大可以肆意嫉妒。

 

可是当我看清楚那些人的时候我就得意不起来了,这个世界上比他奶奶的蝙蝠侠还要忙的人群们——债主们。如果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的话,我简直要为他们的敬业流泪鼓掌了,他们为了把像我一样的冤大头逼至绝路的时候连圣诞节都不会有精力去过,可歌可泣啊,可歌可泣。我觉得Fliqpy大可以跑路的,毕竟他们手上的喷子和刀看起来实在和安全这两个字搭不上边,但是我也知道Fliqpy好不容易塑造出来的硬汉形象可不能就在这里,特别是我的面前毁于一旦,这个就只是太可笑了,他上一秒还瞪着金色的眼睛对你的话嗤之以鼻的话,如果下一秒就吓到尿裤子夺路狂奔飞出这个小巷实在是太悲惨了一点吧,要是真的发生这种事我都要忍不住怜悯他了,所以我试图给他找个台阶下。

 

“哦——我的老伙计们,要去哪里叙叙旧吗?”我强装镇定冲那些恨不得把我皮给扒了的混账们张开双臂,脸上绝对写满了每一寸虚情假意的快乐。我猜这就是传说中的在欢声笑语中打出GG,当然,真正的GG从来不会出现在我的身上,我这完全是为了让我的小情人心安理得地离开,这之后我绝对会用尽浑身解数跑路。虽然傻子都看得出他们对我气势汹汹,但是装瞎谁不会呢?

 

事实证明,Fliqpy不会。

 

对,他就是他妈的不会

 

我就不懂了,我他妈做得哪里还不够好?为什么他还是选择留在这里,像每一个体贴入微的情人一样与我紧紧地靠在一起,而不是选择装聋作哑地跑掉?我真的痛恨他这一点,因为我立刻明白过来了,我和他绝对不会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他会为他肮脏、下贱而又贫穷的情人摆着那张超级不爽的死人脸站在他的前面,做一面抵挡海啸的墙壁,而我永远不行,光是不自己跑路就已经攫取了我浑身上下所有的勇气了。我就在这一刻觉得他和那个什么狗屎Flippy,无论是什么关系都无所谓了,是我能接受的双胞胎,或是什么该死的面具或是双重人格这些我前面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都无所谓了,这一刻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把我整个垃圾堆一般的人生裹一裹送到他手里都比不上他这一刻做出的这一个动作。

 

我一无所有。

 

所以,我也在这一瞬间明白了,我不应该和他在一起。我没有那个资格。他应该和一个胸大、干净的漂亮妞,或者一个身材健美的模特一般的男人在一起,我是指,能配得上他那份深沉的,一点儿也不浪漫但能让你全身上下百分之八百的细胞都在叫嚣着想要报答的爱情,还有那张漂亮脸蛋的人在一起。而我,我错得离谱,没有人比现在的我更明白了,我太离谱了,我不能因为他救了我就把我恶心的人生植入他理应漂漂亮亮,充满了暴力、鲜血与爱情的生命里,这简直会成为了他一生的污点。

 

太可笑了,我嘴上叫嚣着我的生命没有梦想,没有爱,没有未来,也不应该有梦想、爱与未来的时候,我却理解了真正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妈的,根本就不是之前的想要掏心掏肺对他好或者是想要他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里那种浅薄的感受,而是你他妈竟然因为爱他而想要离开他,太搞笑了,太愚蠢了,太残忍了,但是我懂了,我懂了什么事情,就要去做,因为这个我能,不过是又一个白眼狼的体现而已。我没什么特别擅长的,只有在背叛上是个尖翘楚。

 

如果你想知道后来发生的事的话,一切都进行地太过顺利了。我一开始还在绞尽脑汁地去想怎么带着Fliqpy离开他们的刀口和枪支,直到我听见他的口中念念有词,我卯尽心思去听,发现那居然是那首血泉,我在那一瞬间差点没笑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还在对第二天要考核的文学念念有词的也只有他了。以至于我来不及震惊于他高超的武斗技巧——从一开始我就不需要去考虑怎么逃跑。我在心底嗤笑一声,一半得意洋洋地想向全世界炫耀他有多好,另一半却叹了口气,假惺惺地说,但是你要离开他了。

 

我哼着小曲儿把他的脑袋按下来与他接吻,他沾满鲜血的脸上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意,然后我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分手吧,我要甩了你。

 

还能有什么结果,我被他打了个半死。被甩的女人甩得巴掌都能雷霆万钧地扇得你找不着北,何况是这个一百七十磅的男人,他一拳上来我半条命都能没了,所以我还是别和他逼逼,乖乖挨揍。然后没过一个月我就拿着五门挂了四门(只有微积分,我的朋友,没有给我亮红灯)的成绩单被学校愤怒地劝退了。我哼着小曲儿揉起了我的成绩单,把它扔进了手边最近的一个垃圾桶,然后按了按我的帽子,心情从未如此欢快,以至于我想去喝一杯。

 

前面的我说错了,那个时间的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哪怕我敲着吧台要了八杯酒,和我不认识的每一个人露出一个傻逼呵呵的笑容,口袋里全是偷来的皱巴巴的钞票,看起来像个荒淫无度的暴发户,但我确实是没有了梦想,没有了爱,也不会有未来。多么自暴自弃的堕落人生啊,我爱它,我要拥抱它。去他妈的柏林,去他妈的跑路,去他妈的生命。

 

讲了那么多屁话,我有时间在这里和你逼这个完全是因为我喝残了,我有时候会这样,当我的人生沮丧到我连睁眼都不想睁的时候我不会喝酒,但是我只要一喝起来我完全就是疯起来喝,很多次我差点没死在马路上,鬼知道是哪个多管闲事的把我拖到路边去让我还得该死地活下去,现在我整个人都烂在了吧台上,眼睁睁地看着那群追了我快五六七八年的锲而不舍的劳模终于在这里逮到了我,我的意识是前所未有地清晰的,但是我的四肢完全不听我的反应,我能怎么办,我看着他们走进来,用麻绳儿把我捆住,枪口抵着我的脑袋,把我从这家温暖的酒吧拖出去,拖到外面的暴雪与寒风里。我真想笑得打嗝儿,这个绳子要是放平常我三秒钟就能把他解开,还能顺便把我旁边这人的腿给绑起来,但我现在都只能瞅着我自己一个踉跄与湿冷的地面亲密接触了,我也不指望我的脑子能给我的四肢下达什么它们可以执行的任务了。

 

我看着他们吵吵嚷嚷地拿出针管,往里面吸什么,我想应该是麻药,他们要履行那个把我身上能用的都割一割卖了然后埋了的诺言了,但我实在是太快乐了,所以根本懒得管他们。而且,我想,一定是因为我喝醉了,我才会在路边看到他妈的Fliqpy的样子,他看起来实在是太虚幻了,绝对不是真的,况且——你看——他还拿着一本傻逼呵呵的波德莱尔,然后瞅都没瞅我一眼。

 

来啊。我想,快,把我想要听的说出来,我就在这里着你。

 

不过快一点。我又想,我可能没多少时间了。

 

Fliqpy永远都是那个Fliqpy,无论是实打实的还是我脑子告诉我的幻觉,总是,嘴上不说话,但是行为上满足我一切无理取闹的要求。

 

还记得那个“除了我”吗?对,就是那个我不想提的那个,鉴于现在我要死了,所以还是告诉你吧,那个总是脾气暴躁地,看起来像是想要破坏接触到他的每一寸皮肤的每一个东西的Fliqpy,对,就是他,我亲爱的,他每一次接触我,我都感觉不到任何破坏感,他可以伸出手粗暴地把每一个挡他路的女人都拽开,但是我,他从不,他把粗糙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勾住我的脖子,抓住我的胳膊,每一个动作都是轻而不带任何感受的,就像我是他的一部分。我知道,我也觉得这太该死地性感而令人窒息了。

 

“它解除了每一种造物的干渴,”那家伙不耐烦地念,声音像砸在墙上的,“……把大自然处处都染成了红色。”

 

我忍不住想要大笑,这和我上一次听到这个的感觉如出一辙,我想,天哪,我是多么地爱你啊,都要发生这种事了我还满脑子都是你,这样我做过的事能不能给我一笔勾销呢,拜托了。

 

我看着他,我的幻觉白马王子没有看我。

 

针管推着冷冰冰的液体进入我的血液,我现在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我颓然地倒在地上,我终于体会到了喝醉的时候你脑子应该有的眩晕感,在天旋地转的白色世界里,我看着那个绿色的幻觉渐渐离开。

 

一切都他妈的那么安静。

 




¹:源自《超感猎杀》(Sens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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